赣市电教字[2018] 17 号
关于转发省电教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电教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电教室、市直中学:
现把省电教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赣电教字〔2018〕29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区)电教室、市直中学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年检的各项工作。
电教教材代收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策,它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予以重视,使之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其专款专用,真正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对违规收取和使用电教教材代收费的学校要坚决进行整顿或取消其收费资格,并予以通报。省教育厅将根据年检和审批情况公布2017-2018学年度收费学校名单。
各县(区)电教室审核汇总学校上报的《江西省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附件1)和新申请的收费学校填报的《江西省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申请表》(附件2)(各二份),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市电教馆。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赣电教字〔2018〕29号 )文件及附件下载请登录:江西省电化教育馆教网站(www.jxdjg.gov.cn)电教文件栏目下载。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五楼赣州市电教馆
联系人:刘洪斌
联系电话:8223397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2018年5月28日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