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室,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中学:
现将省电教馆下发的《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立项课题结题的通知》(赣电教字〔2016〕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立项课题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
1.所有申请结题的课题(含课题办立项的子课题),严格按照《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中的成果要求和结题评价标准,做好结题的相关工作;
2.所有申请结题的课题(含课题办立项的子课题),均须在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ktgl.cetr.com.cn,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平台”)上提交成果验收所需要的材料。
3.课题结题原则上采用网络结题方式。需采取会议集中结题或现场结题的课题,须提出申请,经课题办同意后,受理课题结题工作。
二、结题费用
1.采用网络结题方式的课题,每个课题所需结题费用2600元(含咨询服务费和代收专家劳务费,咨询服务费主要用于课题管理、课题研究过程服务、证书制作、上网费等),其费用原则上由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并在报送结题材料的同时,向课题办缴纳结题费用。
在课题办正式立项的子课题结题,结题所需费用2100元(主要用途同上)。
2.采用会议集中结题或现场结题方式的课题,结题所需费用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具体费用主要用于结题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劳务费、场地费和咨询服务费等。每个课题咨询服务费为1000元,正式立项的子课题咨询服务费为每个课题500元。专家劳务费的发放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 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外聘专家、工作人员劳务费发放标准暂行规定》(教电馆[2010]128号)执行。
3.课题结题费通过银行汇到以下账户(汇款时须注明课题立项号、开票单位和联系人,中央电化教育馆统一开具发票):
户 名:中央电化教育馆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1090520500120109074542
三、课题终止和变更的规定
1.确有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或因故已终止研究的,需向课题办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否则,按自动终止课题研究处理,3年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2.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结题的课题,需向课题办提出书面申请,由课题办备案管理;课题若有重要变更,需向课题办提交变更申请。
四、重新结题的规定
首次未通过结题的课题,在一年内有一次重新申请结题的机会。课题办将未通过结题的结果反馈给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改进研究工作,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结题,并再次支付结题费用。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望有关县(市、区)、学校积极组织做好课题结题工作。
附件:
1.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实施细则》并组织课题结题的通知
2.(赣州)中央电教馆“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附件请登录http://www.jxdjg.gov.cn下载)
附件 |
2016年6月23日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2016年6月23日印发